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云剑2020——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罪行动部署,马山警方依托智慧公安赋能,持续整合各类资源,强化警种协作配合,目前已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3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中买卖个人银行卡、手机卡11人,为群众挽回一大批经济损失,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高潮。
电信诈骗固然可恨,但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向其提供便利帮助实施犯罪是为虎作伥,亦是犯罪行为。以下就是近期马山警方侦破的典型案例。
2020年4月份,黄某在“百度贴吧”上结识到了一名自称叫张伟的云南籍男子,声称欲以每张1300元的价格大量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转账等违法犯罪活动。此时,利欲熏心的黄某,便于2020年6月中旬,安排其好友韦某武、韦某庄、黄某雷到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还告知三人,说办理银行卡目的是卖给他人,提供给他人用于网络赌博转账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承诺以每张银行卡1000元的价格作为报酬。于是三人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9套,随后卖给了黄某。黄某收集银行卡后邮寄给上家,其上家将买来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的就是比特币投资网络诈骗活动。2020年7月5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等4人被马山警方抓获。归案后,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黄某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之规定,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案犯罪嫌疑人韦某武、韦某庄、黄某雷、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马山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6月份,韦某琼男朋友蒙某品的亲弟弟蒙某晓找到韦某琼让其帮忙办理一张银行卡并承诺每三个月会给其500元作为报酬。韦某琼于是便去办理了一张农业银行卡给蒙某晓。蒙某晓当场就给了韦某琼500元现金报酬。不久,该银行卡被冻结,于是韦某琼欲前往银行解冻,却被告知卡是被安徽警方冻结的,无法解冻。
2020年5月,蒙某晓再次要求韦某琼帮其办理两张银行卡供其使用,同样有报酬,尝到了上次的甜头后,韦某琼再次铤而走险,带着蒙某晓来到南宁华南城分别办理了建设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各一张同时开通U盾、绑定手机号,这次蒙某晓则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兑现了800元的报酬给韦某琼。
经查,2020年5月韦某琼卖给蒙某晓的工商银行卡,涉及交易流水约385万元人民币。涉及到的诈骗案,其中,史某波被诈骗案,韦某琼银行卡涉及诈骗流水约6万元人民币;唐某荣被诈骗案,韦某琼银行卡涉及诈骗流水约30万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韦某琼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马山警方提请逮捕。
警方提示:
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小心会犯法:
《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之三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