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马山县法院执行法官到百龙滩某牧业公司对被执行人名下养殖场70只60斤以上的山羊当场进行“活封”。
案件中的陈某经营着一家集黑山羊、生猪、鸡禽养殖为一体的牧业公司,2018年,曾某承揽了该公司养殖基地的铁棚建设工程。该工程在竣工时尚有7.58万元工程款未结清,2018年11月27日,陈某就未结工程款向曾某出具欠条。由于陈某不按时履行还款承诺,曾某于2019年将其诉至法院,主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限陈某于2019年8月15日前还清尚欠工程款及相应违约金共计8.94万元,并支付2%的相应利息。后又因陈某迟迟不履行调解协议上的还款义务,曾某于2019年10月2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通过法院执行拿到5万元工程款后撤回执行申请;2020年5月7日,曾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申请拍卖陈某名下养殖场的山羊用于抵债。
7月31日,在陈某所经营牧业公司养殖基地,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还款方案。考虑到陈某的牧业公司正处于发展关键期以及受疫情影响等因素,执行法官以盘活公司为切入点、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对陈某进行了释法教育,告知其执行相关法律知识、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拒执将对公司造成的严重后果。陈某感受到执行法官的司法温度,当场保证会尽快还款,并与曾某协商决定:陈某分别于8月底和9月底向曾某支付3万元工程款,由法院以“活封”的方式暂时查封陈某名下养殖场60斤以上山羊70只,如陈某再不按时还款,70只山羊将由法院进行司法拍卖。
随后,陈某配合两名法警到羊圈给70只山羊的羊角喷漆做标记。在执行裁定书上签字后,陈某表示在还清债务前会看护好这批羊,出现病羊也会及时向法院反馈,保证配合法院执行到位。
(梁位坤 古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