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以“强监管、优服务、提质量、保安全”为基本目标,高标准完成机构改革任务,高起点布局全年工作,构建起“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市场监管工作新格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半年来,该局认真履职并进一步明确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成员单位职责、目标任务,牵头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新冠肺炎疫情、“两会”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监管,保证辖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继续打造餐饮示范街、示范乡镇、示范食堂、科普示范基地;全面完成持证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学校食堂快检室的常态化管理和运作能力;强化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良好氛围。11个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正常运转,150所公立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纳入常态化监管,食安惠民工程建设有成效。总投入1800多万元的马山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成,项目配套设施设备、仪器试剂已全部到位,今年3月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目前已具备承检能力并可投入使用。
今年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局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力度,做到安全平稳可控。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确保经营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二是重点检查医用口罩、体温器、消毒药水、抗病毒药品、发烧药品、咳嗽药品、感冒药品等用于防控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三是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情发生以来,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14家次,发放《医药用品质量安全及价格提醒告诫书》260份,103家企业签订《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经检查,未发现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非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家次,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执法人员63人次,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30份。通过检查,发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未对中药饮片进行养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截至5月底,全县各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82例(其中新的ADR报告是17例,无严重的ADR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报告7例。
今年3月初,该局及时开展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实地走访监督掌握企业实际复工复产途径,不漏掉任一细节,不松懈任一方向。在春节、“五一”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重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年货市场及各乡镇集贸市场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查集贸市场6个、商场超市30家,抽查杆秤、电子计价秤等各类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652台,抽查食用油、米、面、酒、包装小食品等节日热点定量包装商品421批次,指导19家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通过强检系统登记、预约申请检定,日常接待强检系统使用咨询25起。落实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免费为全县范围内使用农资化肥消费者及经销商抽检农资化肥样品,在永州等七个乡镇各化肥经营点及农户家抽检样品120个,开展化肥农资样品免费检测工作。开展计量检定工作。检定20kg砝码1500个,完成5个计量标准考核到期复查工作,完成加油机第一周期检定,共检定262枪,检定送检的压力表203只。共检查特种设备10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抽查各类特种设备600余台(部),气瓶5000个,发现安全隐患37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7份,消除隐患37条,隐患整改率达100%。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发生。
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积极开展抗疫爱卫“五大清洁行动”,该局积极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农贸市场卫生清洁工作。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做好农贸市场体温监测、亮码出行、佩戴口罩、消毒消杀、配合防疫部门开展核酸采样检测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92人次,出动879车次,整治农贸市场1369个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796份,张贴海报246张,悬挂横幅77条 ,板报15版,督促全县农贸市场完成清洗1384次,消毒335个次,消毒面积约439679.54㎡。强化“巩卫”“文明城市”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餐饮单位2632家次,劝停集体聚餐326场次。上半年全局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案件82件,罚没款162万元。案件类型有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哄抬口罩价格案、不明码标销售口罩案、查获无证零售烟草制品案件、查处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私宰生猪案件、查处商标侵权案等各类案件,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该局全体帮扶干部认真实行“月月下乡工作机制”、“帮扶日”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宣传拆旧复垦、雨露计划、劳动就业、疫情交通稳岗补贴等政策,指导贫困申报产业奖补,动员贫困户发展产业,做好“明白人”认定及培训工作。统筹安排14名同志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协助村“两委”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助力全县脱贫摘帽。
(韦庆 韦宏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