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援助工作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举措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实施《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细则,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实行当日受理、审查、指派,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材料、手续。今年来,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残疾人案件10件,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40余件,为残疾人代写法律文书10余份,残疾人受援率100%,维护了受援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均获得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充分依托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
马山县今年在原有151个行政村、社区的基础上新增了5个新的行政村、社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把脉残疾人法律需求,在每个村、社区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充分利用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通道,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法律援助程序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相关手续材料,使残疾人可以在本村本、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就能提出申请,由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初审再转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办理。
对残疾人进行人文化关怀
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无障碍通道”,努力为残疾人提供畅通的服务渠道,方便咨询,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免除了后顾之忧。还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残疾人安排休息座椅,并提供上网WiFi及热水,供其免费使用。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在其特别要求下,可以上门对其进行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使有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的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残疾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马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总结工作经验,再创佳绩。
(蒙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