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南宁市司法局决定成立一批“枫桥式司法所”。经考核决定授予马山县司法局加方司法所命名为“枫桥式司法所”资格。1月21日,枫桥式司法所在加方乡正式挂牌成立,该所为马山县首个获批成立的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马山县司法局加方乡司法所在所长莫洪林的带领下,扎实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按照“全面排查、及时介入、依法调处、就地化解”的要求,加方司法所在“老莫调解室”带动下积极作为,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做到“苗头问题早消化,重点对象早转化,敏感时期早预防,矛盾纠纷早处理”。近30年来,加方司法所共解决矛盾纠纷3000余件,近1000余件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在基层法治宣传工作中,加方司法所以调解工作为契机,广泛深入群众宣传与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法治培训,认真落实每个村(社区)有 1 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工作,为基层法治宣传构筑力量。
在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中,加方司法所按照“立足社区、社会参与、矫正修心、融入社会”的要求,在社矫对象日常管理规范化的同时,进一步组织司法辅助人员以及大学生彩虹桥志愿者参与对特殊人群的日常教育,并联系我县内企业参与对困难安置帮教人员的帮扶。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帮扶、监管,杜绝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加方乡的稳定。
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加方司法所按照“覆盖全域、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普惠百姓”的要求,联合马山县加方乡法律服务所,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并且配置了开放式服务大厅,有效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了一支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内共计6人的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效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并实现了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网在基层各村(社区)的全覆盖。
下一步,马山县司法局将以枫桥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方向,进一步推进各司法所规范管理、提高能效、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司法行政业务,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谭永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