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马山县通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2020年,马山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蓝天白云继续常驻马山,成为马山县一张靓丽的名片。
蓝天白云来之不易,凝聚了全县人民的努力和汗水,我们应该倍加珍惜。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根据历年监测数据表明,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 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造成空气污染,引发的雾霾天气会增加人体感染呼吸道疾病的风险,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让全县人民在春节期间能够呼吸上更加清新的空气,过上一个健康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严守规定做文明实践者。自觉遵守《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不在《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划定的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积极响应当环保使者。春节期间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电子爆竹、音乐彩灯等绿色、节俭、喜庆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三、从我做起当绿色宣传者。积极宣传和倡导低碳节约、绿色环保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影响带动更多的家庭过绿色健康新年,共同维护我们的良好环境。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享受美好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 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同呼吸、共命运、齐行动, 希望全体居民朋友们从不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让马山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共同守护“马山蓝”!
(马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