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韦佳为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任命邹春林为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任期至2024年1月);任命涂坤明为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任期至2023年4月);任命陆治江为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山县公安局局长;接受张自英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接受覃知国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刘沣元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唐蓝星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姚启生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山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接受黄任含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潘霞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接受刘正元辞去马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显术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的领导进行集体宣誓。
(韦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