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划转交接后工作顺利进行,8月24日,我县召开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协调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覃国恒,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陆治江出席会议。
会议就森林公安转隶后工作职责任务交换意见,并对编制、人员、林业执法、办公用房、车辆、档案等事项进行具体协商,积极稳妥推进森林公安转隶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原则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