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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2021年12月02日

为做好我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在集中缴费期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20/人•年。

三、缴费渠道

(一)签约扣费。城乡居民与县农商行网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二)手机端缴费

1.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前提条件:直系亲属中任意一人当前参保马山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使用其医保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三)其他缴费方式

1.马山县内与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柜面(农商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

2.农商行、桂林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点。

3.部署村委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

四、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签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凭据。

(四)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五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打印)。

五、其他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45或医保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山县税务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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