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春节前,马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同各派出所走进社区、街道、村屯、广场通过发放、粘贴《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大喇叭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禁放宣传开展宣传和巡查工作。除夕当天,该局民警在开展巡查时,发现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查处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一:
1月31日(除夕)晚,在金伦大道某巷,违法行为人熊某能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被马山县公安局白山派出所当场查获。经调查,熊某能在明知全县施行禁放烟花爆竹管控的情况下,仍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目前,熊某能已被马山警方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案例二:
当晚11时许,马山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镇北社区某巷附近有人燃放鞭炮。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黄某吉在明知全县施行禁放烟花爆竹管控的情况下,仍存侥幸心理在家门前燃放烟花爆竹娱乐。目前,黄某吉已被马山警方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来源:马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