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共建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市容秩序。4月28日,县综合整治第一组、第二组相继开展县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采取“劝导在先、惩处在后”为原则,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同营造文明生活家园。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蓝吉录率队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当天,综合整治第一组、第二组分别到白山镇西华街、中学街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坚持“劝导在先、惩处在后”的原则,向商户耐心解释,劝导商户自行拆除违规搭建、违规张贴的广告,自觉遵守不跨门槛经营规定。在整治过程中大部分商户能够积极配合,自觉进行整改,对个别拒不整改的商户,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整治过程中,民警还重点查处车辆违停的违规行为,对电动车车主在场的对其进行劝离,对没有车主在场的违停电动车进行了强制拖移,对违停汽车开具了罚单,全力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防止各类违停行为引发交通堵塞。
(记者:吴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