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文明委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工作要求,今年4月我县启动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经过组织群众推荐、遴选审核、部门联审、评审委员会严格评选和媒体公开公示宣传等程序,评审委员会确定黄江梅、潘启南、黄菊花、凌爱初等4名同志正选为马山县第二届道德模范,罗文记、石安台、蒋英俊、陆春月等4名同志为提名奖获得者。
道德模范是我县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先进道德典型,他们无私奉献、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怀,勇于担当、见义勇为的无畏精神,信守不渝、赤诚相待的为人品格,敬业奉献、兢兢业业的职业操守,孝老爱亲、相濡以沫的至美真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展现了人性之美,彰显了人间大爱,温暖了全社会。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道德建设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使讲道德、做好人成为人们普遍的价值追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道德模范,争做身边好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文明和谐新马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马山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