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检疫工作职能划转滞后、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员管理不到位、矿山超采采矿权价款未及时追缴……上述问题未能如期整改到位,反映出党组织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前,马山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就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对县直4个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开展约谈是马山县委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监督的举措之一。每轮巡察结束后,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在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上点人、点事、点问题、点责任,针对部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复杂、历史性遗留问题逐一分析研判,指导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向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交任务、定方向、压担子,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责任、狠抓巡察整改,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2021年以来,马山县坚持“巡察关键在整改”工作理念,紧紧抓住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县纪委监委不定期成立巡察整改督查组,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今年3月,在第三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指问题、说干货、谈措施,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深入分析,带头整改、全面履职、确保效果。同时,县纪委监委针对问题整改迟缓、整改效果不佳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采取“双约谈”方式逐级督促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整改责任闭环上持续加压,倒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地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反思,迅速行动,细化整改措施,全力加快推进巡察整改。”一名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时作出郑重表态。
自马山县十五届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36人次。通过见压力、明要求、抓闭环,拴牢整改工作责任“链条”,确保巡察整改标准从“严”、整改责任压“紧”、整改措施做“实”,切实提升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效果。
(来源:马山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