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马政办发【2015】33号)的有关规定,以下申请户通过申请、受理、复核,于2023年9月27日审核通过,符合享受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0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1-6825950(住房股)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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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8日
根据《马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马政办发【2015】33号)的有关规定,以下申请户通过申请、受理、复核,于2023年9月27日审核通过,符合享受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10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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