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潘霞带队督查。
在督查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农用薄膜污染、古树名木保护、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等问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与会人员就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交流。督查组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了进一步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持续开展“三官一员”进站点工作,充分发挥“三官一员”的司法职能,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普法宣传的作用。
(记者:唐运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