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马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人员开展依法履职情况监督暂行办法》规定,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于4月—9月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蓝星勇、县审计局局长黄孟录、县统计局局长滕春、县医保局局长李芸开展依法履职情况监督。监督内容主要有: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度重大项目、重要改革和重点工作情况;
(三)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和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案件情况;
(四)依法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情况;
(五)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司法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巡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审计报告和巡视巡察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联系人民群众,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七)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于4月30日前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对以上4位同志及其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771—6822043,传真:6824885,电子邮箱msrdb@163.com,通信地址:南宁市马山县西华路东一里1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来源:马山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