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清除高压线隐患司法护航公共安全显成效

2025年07月25日

近日,马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成功清除220千伏高压线路保护区内的速生桉林,及时消除电力运输安全隐患,以司法力量筑牢公共安全防线。

据了解,2020年,马山县周鹿镇坛利村村民罗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220千伏大林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承包的十亩山地上种植速生桉。该区域自1983年起由南宁供电局管理,此前一直以低矮植被为主,未对高压线路构成威胁。然而,速生桉作为快速生长的高杆植物,成年后高度可达十余米,其枝桠逐渐逼近高压线路,形成触电、短路、火灾等多重风险,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电力部门发现隐患后,联合当地政府、村委会多次与罗某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并阐明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但罗某以“承包地自主经营权”为由拒绝配合。协商无果后,南宁供电局向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马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高压电力线路安全涉及不特定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罗某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的行为已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妨害。2024年12月,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某限期清除速生桉,并不得在保护区内继续种植同类植物。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马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教育引导为主、强制措施为辅”的原则,多次上门向罗某释明法律后果:若继续抗拒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官结合典型案例,以通俗语言讲解电力安全对公共利益的重要性。经过多轮沟通,罗某最终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同意配合执行。2025年7月17日,马山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协调当地政府、电力部门协助,对涉案速生桉进行专业砍伐清理。经过数小时作业,高压线路与地面恢复安全距离,隐患彻底消除。

(记者:伍思缘 通讯员:韦峰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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