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黄孝林率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县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执法检查,全面对照条例规定,检查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我县永州镇那马江庄补习学社、第三革命大本营、周鹿镇中共那马中心县委旧址、那马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和景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我县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情况。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工作给予肯定,并希望马山县要进一步贯彻好、实施好条例,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多方协作、部门联动开展条例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弘扬的意识;加大对红色资源整体保护力度,做好革命文物的普查、征集、认定、定级;提升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质量,加强红色资源教育平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社会教育功能,用好旅游、生态、农业等优势资源,培育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发红色文化体验游、徒步重走红军路等文旅融合产品,助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做好红色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不断挖掘完善有深度有内涵的红色故事和红色历史,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安健、副主任黄子江陪同上述调研。
(记者:蓝雅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