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马山,山清水秀,溶洞神奇,是天然的“旅游宝地”。不少返乡创业者、投资者都看准了家乡的生态优势,准备大展拳脚,搞民宿、开漂流、建景区……
且慢!开工之前,有一件事如果没搞清楚,轻则罚款停工,重则血本无归甚至锒铛入狱——那就是 “旅游开发中的法律法规”。
本期,马山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县文广体旅局县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为您送上一份《马山旅游开发合规必备手册》。一文讲透5大关键环节,帮您避开“雷区”,顺利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01 涉林篇:林地不是自留地,占用流转要审批
马山的每一片林子都是生态屏障。合理利用可以,但必须守规矩。
集体林地流转,必须村民说了算
想流转村集体的林地搞旅游?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还要公示,不能几个人一拍脑袋就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占用林地搞建设,必须先批后建
修路、搭景、建木屋……只要工程需要占用林地,哪怕只有一亩,也必须经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缴纳植被恢复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违法后果
乱占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行政处罚;同时恢复林地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补种树木等;情节严重→刑事责任。
02 涉水篇:河道水库是国家,出租承包是违法
水是旅游的灵魂,但记住:河道、水库姓“国”,不姓“私”。
权属法定,严禁出租承包
所有天然河道、国有水库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村集体、个人都无权以出租、承包、转让、联营等方式变相处置。
签了合同也是无效的!村集体只有有限使用权,没有“卖、租、转”的权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涉水项目,必须审批
想在河边建民宿、搞水上乐园、搭码头、做滩地开发?必须先把方案、防洪评价等材料报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先批后建,没有例外。
——依据:《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03 溶洞篇:钟乳石属国有,开发洞穴要拿证
马山喀斯特地貌,溶洞多、钟乳石美。想搞洞穴旅游?光有营业执照远远不够。
必须先取得专项许可
开发钟乳石洞穴搞旅游,必须向南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征求文旅部门意见,获得批准方可进行。
申请条件:符合保护规划、有资金、有技术人员、有保护措施。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建设中要严格保护
修游道、装灯光,不能损坏钟乳石。确需采集的,要报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准。
违法后果
未经批准擅自开发→警告、责令停止;情节严重→罚款2000元至10万元。
04 环保篇:“未批先建”代价大,环评手续不能少
开工之前,先问自己一句:环评办了吗?
严守两条底线
生态红线不能碰:绝对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环评手续不能少:根据项目规模和对环境的影响,编制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备案。大型项目必须获批,小型民宿也要编制报告表。
特别警示:“未批先建”是死路
很多人觉得“我先建,边建边批”,这是最危险的想法。
后果有多严重?
1. 立即停工,限期补办手续;
2. 罚款项目总投资额的1%-5%(一个1000万的项目,最少罚10万!);
3. 责令恢复原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4. 负责人被追责,项目纳入环保信用黑名单,以后融资、拿地处处受限。
05 景区开放篇:不是围起来就能收门票,条件达标才行
景区建好了,想开门迎客?先对照以下条件自查,缺一不可。
景区开放必须同时满足
交通与服务:有进出道路、停车场所、游览线路、导览标识等;
安全与风险:有安全设施、安全制度、风险评估、应急预案;
环保与卫生:有保洁措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生态保护设施;
其他法定条件。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法后果
不符合开放条件却接待游客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
结语:合规开发,才是最大的“保险”
各位马山的创业者、投资者:
家乡的好山好水,是大自然和祖先留下的珍贵遗产。依法开发,既是对法律的敬畏,更是对自己钱袋子的保护。
请牢记这5条“红线”:
1. 林地:流转要村民同意,占用要先批后建。
2. 水域:河道水库属国家,不能出租或承包。
3. 溶洞:钟乳石属国有,开发洞穴要拿证。
4. 环保:未批先建代价大,环评手续不能少。
5. 景区:开放有条件,达标才能迎客。
千万不要侥幸“未批先建”,否则可能血本无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在法治的轨道上,共同把马山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美丽风光变成美丽经济。
咨询电话:
县林业局:0771-6804260 6826692
县水利局:0771-6822134
县自然资源局:0771-6822259
马山生态环境局:0771-6822475
县文广体旅局:0771-6822193
政策支持:县文广体旅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马山生态环境局
(来源:马山县文广体旅局)

